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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第二医院部分设备采购市场调研公示(2020第8批)
阅读次数:5080  发布时间:2020-07-02

南京市第二医院部分设备采购市场调研公示(20208批)

一、项目名称:南京市第二医院部分医疗设备采购市场调研

二、本市场调研项目在南京市第二医院网站( www.njsech.net)上公开发布(提供免费下载),供符合条件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以及潜在供应商前来参加市场调研。

三、本市场调研公示有效期7天。院内谈判另行通知

四、欢迎生产企业、经营企业以及潜在供应商前来我院相关科室和设备科介绍产品,同时提交产品资料。

五、有意向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以及潜在供应商必须提供符合我院要求的标书文件(纸质文件四份,),并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真实、有效、齐全,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请按下列顺序装订:

1、封面:产品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2、生产厂家和代理公司资质及简介

3、产品资质(包括注册证、国际认证)及简介

4、生产厂家授权书、经销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5、配置清单及报价表(人民币或美元,含货至我院指定地点的运输、保险、安装等所有费用)

6、产品技术参数

7、尽可能提供同类产品的性能对比表

8、售后服务承诺书(见附件1

9、其他医院(以三甲医院为主)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及相应配置(如我院一年内采购过,提供我院采购合同和相应配置)

10、该设备如需配套在我院未正式使用的专用耗材或专用试剂,调研材料中必须说明,并及时通知相关科室进行调研,待相关科室同意引进专用耗材或试剂后,方可同时安排院内设备和耗材或试剂谈判。

11、用户名单、采购时间及联系人

12、宣传彩页(提供印刷版,打印和复印版无效)

13、调研材料真实性及购销廉洁声明(见附件2

14、上述材料正本必须加盖投标公司的公章,复印公章无效。

六、只接受现场产品介绍和现场提交材料,不接受电子、传真、邮寄等非现场方式。

七、本公示所述的功能需求无任何针对性、倾向性和排他性,因市场了解的局限性,可能存在某些不足,仅作为我院医疗设备市场调研参考所用。

八、市场调研项目及功能需求(如表格内无功能需求,请供应商自行提供)等内容见附表1

 联系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钟阜路1号,南京市第二医院设备科

联系人:孙涛

联系电话:025-83626261

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  14:30~17:30

纪委监察室电话:025-83626315


南京第二医院设备科

                                                   2020/7/2


附表1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申请科室

1

单腔临时起搏器

2

心血管内科

2

自动凝血时间测定仪

1

心血管内科

3

血栓弹力图仪

1

输血科

4

全自动血型分析仪

1

输血科

附件1:售后服务承诺书

售后服务承诺书

1.    本公司所售产品自验收之日起,整机(原厂)质保**年,质保期内服务和材料等费用全免。

2.    产品到达交货地点,公司安排专业人员配合医院需求安装,调试,并免费为医护人员和医院工程师进行设备操作,日常维护,故障修理等技术培训。

3.    接到报修后公司响应时间****,到达现场时间*******时间内不能解决问题免费为顾客提供备用机。

4.    产品维护保养每年不低于***次,并将维修保养记录单交与设备科存档。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年******



附件2:调研材料真实性及购销廉洁声明

 

承诺书


南京市第二医院: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医药销售行为,有效防范商业贿赂行为,营造公平交易、诚实守信的购销环境,针对贵院此次调研,我公司郑重承诺并遵守:

一、我方按照《合同法》及本承诺购销医疗设备。

二、我方不以回扣、宴请等方式影响医院工作人员采购或使用产品的选择权,不在学术活动中提供旅游、超标准支付食宿等费用。

三、我方指定销售代表在工作时间到医院指定地点联系商谈,不到住院部、门诊部、医技科室场所推销产品,不到医院相关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家中访谈并提供任何好处费等。

四、我公司郑重承诺:所提供资料(以骑缝章为准)真实有效,无任何虚假成分。如有虚假,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公司承担。

五、我方如违反本承诺,一经发现,医院有权终止购销合同,并向有关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如我方被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则严格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国卫法制发【201350号)相关规定处理。

六、本承诺作为产品购销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购销合同一并执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公司(签章)

**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