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确保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南京医院(南京市第二医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顺利完成,现制定《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南京医院(南京市第二医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一、复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研究生院严格按照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要求,统一制定复试录取工作基本规范,做好各环节的组织协调工作。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明确责任与分工。
2.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南京医院(南京市第二医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科,负责研究生复试面试的组织协调工作。
3.2025年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形式将全部采用线下考核的方式进行。
4.院纪委将对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严格落实复试录取工作各环节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制。
二、复试线的划定及招生计划的执行
复试基本分数线、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一志愿复试报到时间及地点、资格审核需携带的材料等信息详见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发布的《南京中医药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三、一志愿复试
1.2025年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将采取线下方式进行,复试报到时间及要求详见研究生院网站相关通知。
2.100208临床检验诊断学专业一志愿复试考核包括专业笔试、技能考核、综合考核三部分;105500药学专业一志愿复试考核为综合考核。
技能考核、综合考核以面试形式进行。综合考核具体包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基础知识考核、科研创新能力和实践创新能力考核、外语综合应用能力(含口语测试、外语听力、文献阅读)考核,每位考生综合考核时长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3.我院作为二级培养单位按学科、专业成立面试考核小 组,每个考核小组专家不少于5人(设组长一名),应具备硕导资格,如导师人数不满,可由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担任。每个小组配秘书不少于1名,负责复试环节的各项具体工作。 医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面试考核小组成员进行培训,指导 复试考核小组确定具体要求、考核形式、内容、评分标准、考核程序。
4.严格复试过程规范管理,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 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 (复试笔试试题除外)”的“三随机”工作机制。
5.复试考核总分500分。
100208临床检验诊断学专业含临床检验诊断学专业笔试200分,技能考核50分,综合考核250分(其中专业基础知识考核50分、科研创新能力和实践创新能力考核100分、外语综合应用能力(含口语测试、外语听力、文献阅读)考核100分)。
105500药学专业含综合考核共计500分,其中专业基础知识考核150分,科研创新能力和实践创新能力考核250分,外语综合应用能力(含口语测试、外语听力、文献阅读)考核100分。
面试考核环节成绩为该项考核全部专家分数的算数平均值。
6.加强考核的全过程监管。所有考核小组须在指定的考 场对考生进行复试,严守纪律,全程监控,录音录像。考核小组成员必须现场独立评分。考核过程要有现场记录。院纪委工作人员全程监督复试。复试结束后,医院将评分记录等材料报送研招办集中统一保管。
8.面试时间及地点
105500药学专业一志愿面试时间:2025年3月31 日(周一)09:00开考;地点为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钟阜路1-1号南京市第二医院钟阜院区2号楼2楼2-02会议室(2号楼夹层会议室)。
100208临床检验诊断学专业一志愿面试时间:2025年3月31日(周一)09:00开考;地点为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钟阜路1-1号南京市第二医院3号楼4楼401教室。
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一份个人简历,在开考时间前提前30分钟至备考教室报到,复试开始时未报到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四、一志愿复试录取
1.我院作为二级招生单位各专业(或专业方向)按照“初试成绩(满分500)+复试成绩(满分500)”的总分排名, 依次录取。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予以“淘汰”,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2)综合考核成绩未达综合考核总成绩的60%;
(3)复试总分未达300分。
2.考生复试成绩及录取结果经研究生院组织审核后在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
3. 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应与用人单位(人事部门)、 招生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一式三份),并于规定日期前邮寄至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逾期将取消拟录取资格。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五、调剂工作
1.调剂工作由校研究生院归口管理并统一发布调剂信息、组织调剂生源等。
2.全部调剂信息均在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教育部调剂系统)公布,未通过教育部调剂系统填报我院志愿的考生,一律不予接受。
3.凡调剂考生须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确 定的考生调剂基本条件,以及《南京中医药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规定的报考条件。
4.调剂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学校发送的“调剂复试通知”。复试结束后,学校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送“调剂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调剂待录取”通知。考生一旦接受“调剂待录取”通知,则视为同意被拟录取,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取消拟录取的申请。
5.调剂工作预计于4月8日开始分批次进行,调剂缺额及调剂工作安排见校研究生院网站后续通知。
六、体检
拟录取考生均应体检,将安排在入学后进行。凡体检结 果属于教育部文件规定的不适宜相关专业录取的考生,学校 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七、资格复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对其资格等环节进行复审,复审不合 格者将取消入学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八、工作监督
1.学校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实行信息公开制度。招生计划、复试工作方案、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结果等信息将及时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2.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对本单位复试过程与结果的公 平、公正负责,并负责解释考生的质疑。
3.校纪委及院纪委对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医院监督举报电子邮箱: jiwei@njucm.edu.cn,医院监督举报电话:025-83626315。
九、其他说明
1.学校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发布复试动态信息,考生以学校发布的通知为准,我院不再另行发放书面复试通知。
2.所有考生在复试期间不得改变个人通讯方式,如因考生个人原因而造成无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3.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所有参加南京中医药大学复试的考生均需缴纳复试费人民币80元。请考生在复试报到前进行网上缴费(“南中医财务处”公众号-业务办理-公众服务-自助缴费)。考生复试期间所有食宿费用自理。
4.新生入校后,南京中医药大学将对新生资格等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联系人 : 张老师
联系电话:025-83626070
电子邮箱:njeyjyc@163.com
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南京医院(南京市第二医院)教育科
2025年3月26日